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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4-29    点击:


创院字TZ2025[05]号

各学院:

为了积极响应国家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号召,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36号)精神,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,按照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科大教字[2024]26号)文件要求,在更高层次、更深程度、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,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,我校现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
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简称“大创”) 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;      
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;
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
1、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项目申报。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为主,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。

2、每个创新训练项目参与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 5 人,要求品学兼优,学有余力,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,团队成员分工明确、团结协作;每个创业训练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 6 人;每个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一般由 3 至 10 人组成,要求富有创业精神和承担风险的能力,所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可操作性较强并具有一定市场潜力。

3、每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,同时参与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(含未结题项目)。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,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学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
4、项目申报者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。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为1名。指导教师当年至多能指导2项大创项目申报。若有同级在研指导项目,则不得作为新申报项目指导教师。

5、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则实行学校和企业双指导教师制,其中,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、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导师,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。

6.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别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或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或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3),并将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。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初评,提出评审意见,并将初评通过的项目《申请书》(一式二份,双面打印)及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4)纸质版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15VIP太阳集团司秉楠老师,同时将《申请书》和《申请汇总表》电子版由企业微信发回。

三、各学院分配名额


15VIP太阳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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