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积极响应国家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号召,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,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文件精神,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结题范围:2024年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及2025年立项的项目(见附件10)。其中2024年立项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。
2、材料要求:项目负责人需撰写一份项目研究报告(不少于3000字)或完整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图纸,并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(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)(见附件1),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》(见附件3),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*级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6-8);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(包括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项目实物图片等)。全部材料按照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档案袋封面》(见附件4)的次序放入档案袋内,并贴好档案袋封面。
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应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意见表》(见附件2)中的项目信息。
3、结题方式:各学院组织专家依据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》(见附件5)对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,对省级及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初审工作,给出学院初审意见。并按照项目级别分别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**级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6-8),将本学院的所有项目成果汇总后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》(见附件3,本表分论文、竞赛获奖、专利及其他4个工作表)。
4、交材料截止日期:2026年4月24日。各学院请将初审通过的省级及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(校级项目的结题材料则由学院归档保存)、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**级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》(包括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)和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》(将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成果统计汇总在一起,国家级在前,其次是省级,最后是校级)纸质版各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15VIP太阳集团司秉楠老师,并以学院为单位将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意见表》、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》和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》电子版企业微信发回。
5、其他说明
(1)结题验收成绩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档。“优秀”项目的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%。
(2)对通过学院评审的省级及国家级项目,15VIP太阳集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评,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结题;
(3)未通过此次结题验收的2025年立项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为非毕业生的可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动申请表》(见附件9)申请延期结题,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的可填写《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动申请表》(见附件9)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,并延期结题,否则项目将终止并收回项目经费。
15VIP太阳集团
2026年4月13日